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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促进高校师生创新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6来源: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人民政府,恩施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恩施州促进高校师生创新创业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30日

 

恩施州促进高校师生创新创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高校师生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在恩高校科技成果加速就地转化和促进师生创新创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7年,在恩高校大学生接受创新创业教育人数达100%,校外创业导师扩大到200人,力争建成省级以上高校创新创业平台5个左右,推动高校科研成果就地转化率提升至10%,培育潜在科创“新物种”企业3家以上,新增科技型经营主体30个以上,推动在恩高校毕业生留恩比例达30%。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有人创业”,大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1.强化创新创业培训。每年选聘优秀企业家、高水平创业专家兼职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选派教师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物种”企业实践锻炼。支持高校设置“创业管理”微专业,按规定学时开设创新创业课程,举办“创新创业强化班”,建设10个微专业、20门特色精品课程。大力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培训类别分别给予300元、1200元、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牵头单位:州教育局、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经信局、在恩高校)

2.加强创新人才培育。推进高校院系重组、学科重塑,设置新商科学院和专业,实施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培养高层次后备人才100名左右。组织州内技术经纪人参加省州有关赛事,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一支高水平技术经纪人队伍,支持符合条件的申领“硒谷英才卡”并落实配套服务。(牵头单位: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委人才办;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在恩高校)

3.开展科创路演活动。支持湖北民族大学双创中心、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等平台,聚焦富硒、生物医药、绿色新兴产业等领域,每年开展科创路演活动5期、“创享活动”10期以上。(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在恩高校)

4.办好创新创业活动。举办恩施州“创业训练营”活动,遴选优质创业项目参加省赛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深化大学生创业“育苗行动”,推进精准跟踪服务。(牵头单位:州人社局、团州委;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市场监管局、在恩高校)

5.落实创新创业制度。推动高校落实大学生创业管理制度,鼓励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指导高校落实教师创新创业人事管理制度,鼓励高校教师以离岗创办企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等方式创新创业。督促高校落实科技成果管理制度,设立高校创新创业专项课题。(牵头单位: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在恩高校)

6.落实创业补贴政策。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在恩高校)

(二)聚焦“有钱创业”,加大项目资金支持。

7.争取项目资金扶持。积极争取省级扶持资金,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州内自主创业的,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创业扶持项目,申报成功的给予每个项目5万元—50万元的扶持资金。力争每年申报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20个左右。(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在恩高校)

8.用好政府投资基金。积极争取湖北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鼓励州清江产业投资基金采用市场化方式支持校友企业开展创业投资、项目孵化等。支持高校自主设立创投类基金、校友创新创业基金。(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政府国资委、州产投公司、在恩高校)

9.改进金融产品服务。支持和鼓励银行机构推广“研发贷”“成果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产品,推进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和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推广实施“青创贷”项目,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其中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合伙创业贷款不超过40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不超过500万元,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恩施州分行、恩施金融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团州委、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在恩高校)

(三)聚焦“有平台支撑创业”,加强支撑平台建设。

10.建强高能级科创平台。全面提升陈焕春院士工作站、在恩省重点实验室效能,推动硒资源研究与生物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获批全国重点实验室,争取每年产出3项以上标志性成果。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实验室设备共享,支持州内高校联合企业建设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科协、州经信局、州教育局、州硒资源中心、州农科院、州中心医院、在恩高校)

11.打造一体化产教融合平台。加快推进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综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以华中农业大学为依托,建设跨学校的创新创业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委人才办、州政府国资委、在恩高校)

12.建设专业化孵化平台。鼓励州内各类市场主体、高校等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对认定为州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对入驻孵化器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创业实体,给予每平方米每天1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积极培育州级创业孵化基地,指导基地提档升级,力争创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政府国资委、州经信局、州商务局、在恩高校)

三、组织保障

坚持“州级统筹、部门联动、高校主体、地方协同”,建立完善在恩高校师生创新创业工作推进机制,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加大宣传总结推广力度,集中展示一批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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